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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,我毕业于北京一所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,在北京一家旅行社国际部谋到了导游/翻译的工作。 当年,受“F D”影响,旅行社的业务不是很景气,我在头3个月试用期的工资,1500元/月,那是一段经济拮据、心情失落的日子,幸好单位提供集体宿舍和午餐。 由于工作关系,我很容易接触到北京的go-vern-ment官员和企业老总。2004年6月,一个偶然的机会,我带一个旅游团到日本,与旅游团里一位房地产老总P扯上关系。也许,是我的年轻漂亮、良好的组织才能、流利的日语翻译引起P的注意;也许,是我向P介绍的日本东京的按合同条款提供服务的职业情人(也叫“爱人”)引起了P的兴趣,P聘请我做他的私人导游/翻译。 2004年8月1日,经试用,我与P签订了一份正式的私人导游/翻译协议;同时,我辞去旅行社的工作,我的生活隐秘起来。我实际上做了职业情人。 我与雇主签订的职业情人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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